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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0日出版 38/2003 总第152期


“修旧”上海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

  上海所拥有的近代优秀建筑,其数量之巨,质量之精,举世公认。面对这些凝固的历史记忆,精于计算的上海人面临这样的难题:如何在打造出现代都市繁华的同时,还能留存住历史的遗馈?显然这个问题没有惟一的标准答案。而上海市政府现在要计算的是,将历史的记忆换算成今天的人民币,它能等于多少钱?

  本刊记者/丁尘馨

  不久前,一则“上海外滩建筑群拟申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新闻,在国内各大媒体上引发了巨大的关注和讨论,那些似乎已被灰尘湮没的承载着丰富历史的近代建筑又被推入众人视野之内。

  在中国建筑界,有一个公认的对“近代建筑”的定义:1840~1949年间建造的建筑。在今年1月1日上海市颁布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下简称《条例》)中,上海市政府将“近代建筑”一律改称为“历史建筑”,并且把原来1840~1949的年代定义扩大,即建成30年以上的建筑都算是“历史建筑”。

  上海有多旧?

  1989、1994、1999年,上海市政府分三批公布了优秀历史建筑名单,共398处,其中第一批61处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余337处为市级建筑保护单位。它们分布在上海的14个区,总面积约300万平方米。

  这些建筑包括如洋房、里弄这样的居住类建筑,占到总数的40%;另一部分就是如外滩建筑群性质的商用楼,以及如教堂、仓库性质的公用建筑。除了上海外滩,还有如挪威式的马勒住宅、哥特式风格的徐家汇天主教堂、文艺复兴风格的法国领事馆等等,它们都是代表性的建筑。

  “对许多与上海有历史渊源的人来说,上海是一个让人怀旧而依恋的城市。我们就是要挖掘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增强城市文化气息,把回忆中浪漫的上海,真正变为现实中浪漫的东方大都市。”上海市副市长陈良宇说。

  如何“修旧”?

  台湾建筑师登琨艳已定居上海12年。他的极具想象力之举——把杜月笙的旧粮仓变成了工作室——令他在上海的同行圈内声名鹊起,业内外的朋友争相效仿。如今,苏州河畔的艺术家一条街成为上海霓虹灯下一片极为独特的景致。

  将旧仓库租来加以改造利用,只是上海“修旧”近代建筑中的方式之一。“置换”也是一种方式:上海市政府鼓励有经济实力且重视文物保护的中外法人来置换上海的近代优秀建筑。1995年,上海市政府迁出外滩,带头实施“外滩房屋置换计划”,并专门成立了针对外滩优秀近代建筑的“外滩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到今天,最负盛名的上海外滩金融商务区,已有80%的大楼得到了置换。

  其他的方式,还包括“马勒别墅饭店”的民改商用、上海老洋房的私人购买热、上海历史风貌区的建立、以及对外滩源头的开发……不过对于公众来说,更记忆犹新的,是今年6月份对73岁高龄的上海音乐厅的平移之举。为了完整保存音乐厅内的大理石立柱、汉白玉石阶、罗马式吊灯、镜框式舞台、包厢外侧的浮雕装饰、以及观众厅里金碧辉煌的穹顶等不可复制的标志性建筑式样和装饰,上海人动用59只千斤顶,历时14天,将其平移了66.46米之远,费用远远超过了预计的8000万元,甚至“超过建一座同等档次的新的音乐厅的价钱”(上海博物馆馆长陈燮君言)。

  钱从哪来?

  不是每一座近代建筑都能像上海音乐厅那样得到优厚的资金。即使是上海这样欣欣向荣、雄心勃勃的大都市,在面对大量历史遗产时,也为资金而头疼。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到,“大部分(近代)建筑十几年来未曾大修、中修,处于最低的修缮和养护水平,损坏情况严重。约83%的保护建筑同其他房屋一样,一般靠租金维持最低水平的保养维修,这些建筑大都无力解决较高标准的保护修缮经费。”

  所以,今年上海市新颁布的《条例》中,正式提出了集纳民间资金的思路:(资金来源可包括)市和区、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公有优秀历史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上海市房管局科技委副主任钟永钧认为,依靠政府补贴毕竟有限,目前,不少民间游资对此表现出浓厚兴趣,政府部门可因势利导,使这项工作更广泛地面向市场。

  “修旧上海”的行为因为新《条例》的颁布变得更加迅速,也让“历史建筑再利用”的思路变得更具有想象力。

  争议:“历史建筑”不再是文物?

  在新的《条例》中,有一个令人瞩目的变化:1994年以后政府审核公布的337处近代优秀建筑不再归文物管理委员会管理,而是直接由市规划局和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下简称房管局)管理。而且市政府认为,这些建筑不再是文物,而是“历史保护建筑”。

  “我想这是很荒唐的事情,实际上是文物,但是由于有了一个条例,它就可以不按文物保护法实行(对近代建筑保护管理)。”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下简称文管会)地面文物管理处处长谭玉峰说。他认为“上海的近代建筑文物要出大问题了”。

  “这意味着,文物保护部门和城市建设被割裂,上海市的近代优秀建筑的修缮和保护失去了很多约束和限制。”据上海市文管会统计,对于近代建筑问题的投诉已占文物保护投诉总量的60~70%。文物保护专家们最担心的就是,近代建筑的业主们会在“开发性保护”的口号下,为了一时的赢利,把建筑改得面目全非。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研究部主任钱宗灏坦率地说:“我们知道,房子要靠人去住,住了以后建筑才能够保存下来。但是,一栋建筑一旦被有关部门确认为历史保护建筑的话,就不再是单纯的可供人居住的庇护所,它同时还背负了历史传承的作用。如果说我们今天的使用一不小心,把它身上的历史痕迹抹去的话,那传给我们后代的就是一个错误信息。”

  他向记者列举了一个真实发生的事情:在上海的高南路上有一栋东正教小教堂,原名叫圣尼古拉斯教堂,是1936年上海的一些俄国侨民为了纪念沙皇尼古拉二世而建造的。原教堂的顶上有9个典型俄罗斯风格的葱头顶。后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9个顶被拿掉了。如今这个教堂被确定为上海市优秀近代保护建筑,教堂却成了一个现代城大酒家。现在的业主,为了给教堂恢复原貌,也给它造了几个圆顶,但是建得不伦不类,葱头顶活像一个高脚馒头或说一个大头蘑菇。

  这件事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的初期,教堂因为“优秀近代建筑”之名没有被拆除,然而让专家哭笑不得的修缮结果却是增加了对它的损坏。

  对这一切指责,上海市徐汇区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讳莫如深,“你不能从字面上理解‘开发’和‘利用’这两个词。说‘开发’似乎不大合适,好像它有多大的经济利益似的。至于优秀近代建筑如何合理利用,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我们也正在探索过程中。”徐汇区拥有上海市最多的近代各国建筑风格的花园住宅、高级公寓和新村住宅小区,她的态度代表了上海市房管局对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和开发的主要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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